菏泽市全面启动药品经营环节“清源”专项行动

2025-05-01 10:01:11    编辑: 菏泽信息港     来源:原创 浏览次数:

近日,菏泽市市场监管局全面贯彻落实省药监局要求,以“严查渠道、规范经营”为重点,采取“三项措施”推进药品经营环节“清源”专项行动高位启动、扎实开展。

一、精心组织,科学谋划部署。菏泽市局高度重视此次清源行动,迅速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工作开展,保障行动落地见效。组织全市药品监管人员和药品经营企业代表同步收看省局动员部署会议,压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同时,结合监管实际印发《关于开展全市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时间节点与要求,全面动员部署,确保专项行动不留死角和隐患。

二、靶向施策,强化监管执法。组织全市药品监管人员对药品零售企业、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个体诊所开展检查,重点审查供货方资质证明文件,核对进货发票、随货同行单等票据信息,确保药品来源可溯。同时,结合执业药师配备和处方药销售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零售企业是否存在无处方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挂证”等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90余人次,检查零售药店和个体诊所140余家。

三、多点发力,构建共治格局。围绕专项行动重点,市局设计印制宣传海报,并在药店醒目位置张贴,明确药店经营“六必须”“六禁止”,提醒药店规范经营。充分发挥短视频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优势,多渠道、多形式、多维度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工作,积极动员群众参与监督,鼓励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全力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下一步,菏泽市市场监管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大专项行动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出租出借证照、制售假药劣药、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未按照规定渠道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网络销售《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药品等行为,着力查处、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消除一批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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