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现就我区企业年报公示和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凡未公示2020年度年报的菏泽经济开发区辖区内企业(名单附后)应及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http://sd.gsxt.gov.cn/)补报2020年度年报并公示后向菏泽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申请进行信用修复,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按时填报2021年度年报并公示。
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清理规范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通知》(鲁市监信函〔2020〕216号)的要求,我局将对不及时补报2020年度年报且未在2022年6月30日前公示2021年度年报的企业启动调查程序,依法依规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将失去经营资格,同时对经营者的个人征信产生影响。
菏泽经济开发区综合监管部、各综合监管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菏泽经济开发区综合监管部市场监管局:菏泽市中山路226号 7723880
丹阳综合监管所:菏泽市中华路茂业百货北门对过 5336516
佃户屯综合监管所:菏泽市开发区佃户屯办事处院内 5330315
陈集镇综合监管所:菏泽市开发区陈集镇国华路与陈孟路转盘北200米路东 7013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