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提高,低速电动车呈现无序增长的态势,加剧了城区道路的拥堵,并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快速上升,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月8日,巨野县正式开展“三小车辆”禁行工作,禁行第一天,共出动警力1200余人,各部门协作配合,执法人员决心坚定、举措有力、作风务实,为坚决打赢打好这场硬仗,营造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不惧严寒,坚守在城区各个路段,巨野交警在行动!
初次查处:统一喷涂于车辆两侧喷涂黄颜色漆,做好查处台账,通知驾驶人所在镇街、单位小区物业等相关企事业负责人带回教育,并签订保证书;
二次查处:车辆喷涂红颜色漆,做好查处登记台账,通知驾驶人所在镇街、单位小区物业等相关企事业负责人带回教育,并签订保证书;
三次查处:对车辆一律予以收缴,情节严重的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广大居民朋友们:
近年来,我县“三小车辆”大量增加,部分“三小车辆”在城区道路上肆意穿行,随意转弯掉头、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和城市管理秩序,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给很多家庭带来了无法挽回的损失。为进一步优化交通秩序,11月12日,我县召开城区“三小车辆”综合整治暨禁限行动员部署会议,并发布《关于城区“三小车辆”禁限行的通告》,要求广泛动员,狠抓落实,真正将“三小车辆”治理到位。在此,我们向全县居民朋友发出倡议,积极参与全县文明交通建设,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积极配合“三小车辆”禁行工作,争做守法文明群众。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三小车辆”禁行规定,抵制“三小车辆”,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三小车辆”,并积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非法(组装、改装)生产、销售电动三轮、四轮车的行为,以实际行动为打造畅通、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创建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秩序需要全民共同参与、共建共享,为了您及家人的平安出行,真诚希望您理解、支持、配合“三小车辆”禁行工作,并敢于向身边违反禁行规定的行为说“不”。
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呼唤文明市民,“三小车辆”禁行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争做“三小车辆”禁行的宣传者,向亲朋好友宣传“三小车辆”对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危害,宣传交通法规和文明出行理念,引导他们自觉遵守文明交通规范,养成文明出行的好习惯。
什么是“三小车辆”?
“三小车辆”分为两大类。
第一大类就是机动三轮车,包括摩托三轮车和农用机动三轮车;
第二大类就是没有列入国家工信部信息产品目录,不能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
禁限行区域是哪里?
城区禁限行区域为,东至麟台路(不含),西至金山路(不含),北至玉山路(不含),南至金港路(不含)。
什么时候开始禁限行?
2021年11月13日起,禁止在禁限行区内销售“三小车辆”
2021年11月23日起,禁止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停放“三小车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带头不在禁限行区域驾乘“三小车辆”
11月28日起,开展居民小区专项整治,在居民小区内禁止进出、停放“三小车辆”
12月8日起,在城区开始全面实施禁限行,开展集中治理。
来源:巨野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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