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提高城市智慧化水平,提升城市品质。按照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陶区智慧停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山东省定价目录》(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联合区公安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拟制定了我区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智慧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方案(试行),现将收费标准和有关事项征求意见如下。
菏泽市定陶区城综合行政执法局 菏泽市定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