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又一区道路停车,将收费!这些车5元/1小时!有意见速提!附收费标准、范围...

2021-10-11 09:18:55    编辑: 菏泽信息港     来源: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为加强定陶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10月9日,菏泽市定陶区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区公安局、区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起草了《关于菏泽市定陶区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智慧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2021年10月9日至18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10月18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
电话(传真):0530-2213221;
电子邮箱:liumeng@hz.shandong.cn
《关于菏泽市定陶区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智慧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我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提高城市智慧化水平,提升城市品质。按照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陶区智慧停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山东省定价目录》(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联合区公安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拟制定了我区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智慧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方案(试行),现将收费标准和有关事项征求意见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的路段区域、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和区域详见附件。
二、对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辆及残疾人专用车辆(持有效证件)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免费的车辆免收车位使用费。
三、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含)的,免收车位使用费。超过30分钟开始计时收费(停放前30分钟不纳入计费时间),每30分钟为一个计费时段。
四、加大宣传力度,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标明收费标准、计费办法和投诉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发展改革、公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禁擅自增加车位和提高收费标准。
五、本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一年。期满后,根据成本调查情况,重新核定制定收费标准。
附件1.菏泽市定陶区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智慧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点击可查看大图)
附件2.菏泽市定陶区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智慧停车区域划分
一类区域:汉源路(含)以南,济阴路(含)以北,西环路(不含)以东,站前路(含)以西围合区域。
本期试运行实行收费管理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一类区域范围为:陶驿路、班枝路、兴华路、复兴大道、青年路等路段,具体范围、数量如下:
(点击可查看大图)
二类区域为:定陶城区内一类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菏泽市定陶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菏泽市定陶区公安局
菏泽市定陶区城综合行政执法局   菏泽市定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9日
来源: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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