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下午一点半左右,菏泽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依托东明收费站执勤时,执法站内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稽查布控系统对该车辆信息发出预警提醒一辆鲁RV***3的小型普通客车显示存在驾驶人驾驶证异常(暂扣)状态,针对该情况,执勤民警随即对该车进行拦截检查。
在民警要求驾驶人朱某的证件时,朱某称自己的驾驶证被暂扣,民警便把他带至执法站内进一步询问。
原来,他们一家人从菏泽东收费站上高速回东明老家,起初是朱某妻子驾驶的车辆,由于车上孩子闹的厉害,妻子便把驾驶证被暂扣的朱某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对朱某涉嫌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而妻子王某把车辆交给驾驶证被暂扣的丈夫驾驶同样被处以罚款1000元。
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还严重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千万不可以身试法,不然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