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山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县定于今年9月18日在郓城县城区、矿区及李集镇进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警报试鸣分为防空警报、灾情警报两种。警报试鸣一次,鸣放时间为9月18日上午10:00时。
警报试鸣分为防空警报、灾情警报两种。防空警报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防空警报: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灾情警报:鸣15秒,停10秒,鸣5秒,停10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2分钟。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城区各单位、矿区及李集镇特别是新闻部门要认真做好防空警报试鸣宣传工作,做到防空警报试鸣时间、信号规定及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城区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及居民应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生活秩序、交通秩序。
(三)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对医院、学校、交通等重点区域的组织工作,做到专人负责,重点宣传,加强守卫,提高警惕,防止防空警报试鸣期间意外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