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食用农产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餐饮食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饮料、水果制品、罐头、婴幼儿配方食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和淀粉及淀粉制品共18大类食品947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速冻食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8大类食品1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其他污染物超标、生物毒素等问题。
(一)菏泽市曹县中信市场常金亮销售的草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菏泽市郓城县徐龙明蔬菜批发中心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菏泽市郓城县徐龙明蔬菜批发中心销售的油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