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开口费、太阳能热水器费...菏泽小区这些收费是否合理?官方回应了!

2021-08-31 09:43:27    编辑: 菏泽信息港     来源:原创 浏览次数:
官方回应
Q:
我是郓州府小区的业主,想问一下天然气开口费该不该收?
你好,你所说的天然气开口费,实际上指的是天然气管道设施安装价格,具体该不该收,要看小区的建设档期,凡是按照郓政办发2016年52号文规定,交纳了供热专项配套费的工程项目,业主购买的房价中已经包括了这项费用,就不再交纳;反之,就需要交纳。
Q:
我是彩虹城小区的业主,我们小区收取了太阳能热水器费用,是否合理?
按照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太阳能热水器费用属于市场调节价,看物业公司与业主是否有合同或协议约定,有约定的按约定价格收取,没有约定的,不能收取。
Q:
我是翰林院小区的一业主,近期我们小区交房时收取了一些费用,我想问一下,做为物业收费哪些该交?哪些不该交?
物业所有收费,分为两块。一块是规费,一块是规费以外的其他收费。按照《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费就是由国家有关部门下文规定标准的费用,属于政府指导价,比如物业费、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其他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其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以及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协商约定,没有约定的,就不用交纳。
Q:
我是御景苑小区的一名业主,我们小区物业每月按照15元标准预收自来水二次加压费,是否合理?
今年5月份我县出台了二次加压供水加价标准,每立方0.8元。目前,由于我县水价体系和供水机制没有完善,现行的每立方2.60元的标准不包括二次加压这一块。二次加压供水设备产权不属于自来水公司,物业公司是实际的费用支出者。由于物业公司不掌握业主供水信息,所以暂按每月15元的标准预收,待房产中心协调好后或年终按业主的用水数量多退少补。
来源:郓城融媒·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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