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菏泽市创城办下发《关于继续开展菏泽市文明交通劝导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市185家市直单位、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和四区198家部门单位,于6月23日至7月6日期间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明确要求各单位要积极参与,认真履职,市创城办对各单位遵守纪律、履行岗位职责、规范文明引导等情况进行“日督导 日通报”。
7月5日,18家市直单位和四区28家部门单位在全市49个重要交通路口开展交通劝导活动。市创城办组织专人在7:40至8:30和17:40至18:30两个时段,全程对18家市直单位负责的18个路口进行全覆盖检查,随机抽查了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7个部门单位负责的6个路口,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国家统计局菏泽调查队、市联通公司、市粮油中转储备库、市图审中心、牡丹城乡公交公司、市特教中心、菏泽金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菏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工程四处、市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市建设职工培训中心、市城建房地产测绘公司
菏泽医专附属医院、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工程管理处、市产品检验监测研究院、市应急管理局、市农村信用社
2、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随机抽取路口负责部门共7家)
牡丹区区委政研室、菏泽工程技师学院、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开发区城乡建设部、开发区丹阳街道办、高新区政法综治服务中心、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希望上述存在问题的单位吸取教训,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要求,认真做好文明交通劝导工作。其它单位要以此为戒,严格加强人员管理,切实履职尽责,把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