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
牡丹公安发布一则通告
具体内容如下:
通 告
2020年1月16日,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依法对东方银谷(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目前查证涉案资金3000余万元,先后对马某某等六人采取强制措施,现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因侦查办案需要,同时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在东方银谷(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进行投资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集资有关的合同、收据、银行交易记录、微信支付宝转账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于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报案登记,逾期不报案或报案后不做笔录的,视为放弃权利,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地址:菏泽市中华路2555号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联系人:王警官、葛警官联系电话:0530-3332959
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
2021年6月2日
来源:牡丹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