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6日,菏泽交警发布一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
4月26日16时20分许,单县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在单丰路上有一辆车牌号为鲁AH***3的黑色轿车疑似醉酒驾驶,行驶中一直在S型行驶,多次差点与对向车辆相撞,非常危险。
单县交警大队民警接到举报后,立刻出发前往该路段对其进行查处。根据举报人提供的信息,民警在单县终兴镇西某汽修门市处找到被举报车辆。民警上前查看情况,发现驾驶人正倒在驾驶室内昏睡,民警打开车门试图将其叫醒,却闻到了一股浓郁的酒气。
民警经过多次呼喊,终于将驾驶人叫醒,在询问其情况时,驾驶人却称自己没有开车,这辆车是别人开过来停在这里的。民警调取来附近监控,监控画面中显示这辆车从停在这里到民警来到现场车上始终只有驾驶人自己。面对铁证,这名驾驶人承认车确实是自己开过来的,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经询问,这名驾驶人名叫苗某锋,拥有C1驾驶证,中午与朋友一起吃饭喝酒,酒足饭饱后又与朋友一起办了些事情,随后独自驾车沿单丰路行驶至单县终兴镇西某汽修门市准备修车。到达这里看到修车师傅正在忙,到达修车地点后看到修车师傅正在忙,他便将车停在一边等待,在等待的过程中睡着了。
经检测,苗某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78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苗某锋已被刑事立案,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