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7.12.4在菏泽优创客标致4S店分期买的车,今年12月5日车贷还完之后,当初买车的时候交的3000千元还款保证金到期后,标致4S店以换老板为由不退还保证金。经本人多次要求返还保证金后,他们店家给我一个打不通的电话搪塞我。请上级部门给予协助处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菏泽市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您于2017年12月4日,在菏泽标志4S店分期购买车辆,当时交纳3000元还款保证金,4S店承诺还清贷款后,退还保证金。您于2020年12月5日还清车贷,到标志4S店做退款处理,4S店不予退还3000元保证金。而标志4S店陈经理表示,该公司于2019年变更,未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接,认为是前期公司收取的保证金,应由前期公司进行偿还。
经过工作人员协商、沟通,陈经理答应处理退还保证金事宜。2020年12月25日,工作人员再次联系4S店陈经理,陈经理表示立即与您联系,明天到公司面谈,退还保证金。12月29日,工作人员再次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保证金已经退回,对处理结果很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