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疫苗安全风险排查防控,提升全市疫苗质量监督管理水平。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强化部门协作,以“来源可溯、配送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究”为目标,高标准提升疫苗流通使用管理水平。
一是健全机制促合作。常态化推行联席会议机制,联合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疫苗安全形势,及时共享日常监管、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等信息。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无缝衔接的工作格局。建立联合检查机制,适时组织开展现场联合检查,共同努力建立高效运行的疫苗质量监管体系,守住人民群众健康防线。
二是严格管理促提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做好全程冷链控制、疫苗追溯信息上传等工作,确保疫苗运输、储存和预防接种各环节的质量安全。加强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沟通协作,提升县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规范化水平。同时,加强对辖区内的接种单位相关人员、药品监管人员培训,及时掌握最新的疫苗管理法律法规,提升相关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
三是强化监管促规范。按照“全覆盖、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综合运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以疫苗的冷链设施设备的装备和运行状况、冷链设备档案、温湿度监测记录、疫苗全程追溯系统、疫苗的分发和使用等方面为重点,开展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的全覆盖检查,确保疫苗来源合法、全链规范。同时,严厉打击疫苗购存运种等环节的违法行为,全程全面防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今年以来,全市已共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检查疾控中心19家次,接种单位376家次。
下一步,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跨部门信息通报、协同联动和工作会商,形成强大监管合力,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疫苗接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