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规定,现本院依法公布被执行人信息,自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结案止,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举报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线索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按悬赏金额给予奖励。多个举报人对同一人举报的,奖励优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时间以本院接到举报登记为准。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公民身份证号码:372922197201240516
家庭住址:曹县郑庄街道办事处郑庄行政村郑庄村07282号
公民身份证号码:372922199102010589
家庭住址:曹县郑庄街道办事处孔庄行政村孔庄0134号
公民身份证号码:372922197111180513
公民身份证号码:372922198111076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