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在朱家大院消费1520元,算账的时候被告知自带的啤酒每箱扣10元钱,我一共自带了6箱啤酒(都是小箱),多扣了60元。请问市场监管局朱家大院的做法有没有欺诈消费者?本人在算账之前并没有在朱家大院看到自带啤酒每箱需扣10元的字样。
本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山东朱之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朱家大院)调查落实情况。
经调查,现场未发现自带啤酒扣费的提示字样,该饭店负责人知晓自带啤酒扣费一事。本局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将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向饭店负责人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该饭店负责人愿意积极处理投诉,退还开瓶费。
本局工作人员未能联系到投诉人,投诉人如有其他诉求请拨打电话0530-653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