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了确保您和亲友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根据鲁指办发〔2021〕23号、30号、34号文件要求,向您温馨建议,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并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一、提前了解疫情防控规定。来菏与返乡前请主动与抵达目的地联系,了解目的地的疫情防控规定和抵达后的对接服务流程等。全面实行来菏人员信息网上申报,所有来菏人员应当第一时间微信扫描“入鲁返鲁人员自主申报”二维码(见附件)或登录“爱山东”APP,通过“入鲁返鲁人员疫情防控自主申报系统”,主动申报出发地、目的地、核酸检测、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
二、返乡人员和行前报备。我省定义的返乡范围包括县(含县级市)域、城市建成区以外的远郊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农村疫情防控重点区域。目的地为上述区域,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为返乡人员,请本人、亲属或单位于抵达目的地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申报个人信息、抵达时间、交通工具和健康状况等信息:
(三)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返乡人员请于出发前7日内在出发地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未携带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包括核酸检测报告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的,请于抵达当日第一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具前请在服务点等候。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不聚集,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上述防控措施自2021年1月28日开始实行,2021年3 月8日结束。
三、高风险地区人员请暂缓来菏。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菏,如确需出行,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并持有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14天内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来菏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
四、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低风险地区来菏人员,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五、省外其他低风险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确需来菏的,应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六、其他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出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上述防控措施自2021年2月2日开始实行,2021年3月8日结束。
七、请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谎报、漏报、迟报旅行史、居住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拒不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由此产生的费用自理,并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前期发布的《菏泽市冬春季来菏与返乡人员疫情防控及健康管理通告》《关于冬春季来菏返乡人员疫情防控及健康管理通告的补充说明》自动废止。
各县区要规范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不得“层层加码”、随意扩大人群范围、增加核酸检测频次、改变居家健康监测方式等,确保各项举措科学精准落实到位。
来源:健康菏泽号